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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青年报防摸鱼不是滥用监控的借口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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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青年报


  近日,深圳某公司在每个工位上安装“一对一”监控摄像头一事引发网络热议。网传图片显示,摄像头不仅可以拍到员工,还可以清晰拍到电脑屏幕画面。该公司声明,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不是为了“防摸鱼”,而是担心游戏在未发行之前被泄密。很多网友认为,摄像头时刻对准工位,员工的一举一动都被“全景式监控”,此举会侵犯个人隐私。(《法治日报》8月13日)


  换位思考,企业有企业的难处。企业不是慈善机构,不是放养“摸鱼者”的开心乐园。企业想要生存下去,首先就要把员工管理到位。没有哪一家企业会乐意,手下的员工表面上在认真工作,其实是在偷偷“摸鱼”,更没有哪一家企业愿意,让企业的商业机密被泄露出去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企业在员工的工作上安装“一对一”监控摄像头,也不失为一种强化管理的办法。再者,根据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》等规定,企业在工作场所安装监控,并不构成违法。


  但是,网友们的担心也并非杞人忧天。在每个工位上安装“一对一”监控摄像头,处于“全景式监控”之下的,不仅是员工工作时的一举一动,更包括他们非工作时的一点一滴。就算员工工作时没有什么隐私可言,他们非工作时也总有点私密空间,依照民法典、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,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受到严格保护,然而,一个“一对一”的监控摄像头,涉嫌侵犯员工的个人合法权利,这种做法的确不太妥当。


  更为令人不安的是,如今一些企业监控员工的办法可谓花样百出。从报道来看,有的挨个检查员工手机使用时长,针对非工作流量信息进行统计排查;有的利用智能坐垫监测员工心跳、呼吸等身体状况,掌握在不在工位上的信息;有的采用行为感知系统,帮助企业监测员工怠工情况、离职风险,等等。无论这些举措披上了多么亮丽的技术外衣,从本质来讲,都忽略了员工的内心感受,特别是摒弃了法律赋予员工的基本权益。从长远看,这也不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凝聚力和忠诚度。


  其实,企业在安装“一对一”监控摄像头,采取一些针对性的监视措施时,不妨也站在员工的角度,按照法律精神,给工作管理增添一些人性化的自限举措。比如,明确规定,这些监控摄像头只在工作时段运行,在非工作时段一律予以屏蔽,以此避免将工位上的非工作时段涉个人隐私行为也“尽收眼中”。又如,明确工作监控的程序规范,监控摄像头所搜集的信息,必须严格进行管理,仅限于专人查看,严禁外传泄露,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另外,适当调整监控摄像头的角度,避免将员工信息“一览无余”,也是非常必要的做法。


  当然,企业采取的任何监控举措,理应征得员工们同意,让他们知情。“告知—同意”是法律确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核心规则,是保障个人知情权和决定权的重要手段。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,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同意,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,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、明确作出。即使企业出于正当目的,不得不采取工作监控的做法,只要涉及员工的隐私和信息,就不能不顾对方的感受和意愿。


  当一个企业将监控摄像头“全方位”盯住员工,将五花八门的监视手段倾斜到员工身上时,双方的不信任感和离心感也必然出现。企业管理者与其在监控员工的事情上费心力,还不如在规范契约、强化激励等方面下功夫,这样才能在企业管理权和员工隐私权之间,找到一个更好的平衡点。


  刘婷婷来源:中国青年报


  年08月17日08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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